各系: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环节和素质拓展模块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了完整体现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更好地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现要求各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善实践教学环节和素质拓展模块课程、成绩和学分记载。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所有实践教学环节都应作为一门课程在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中体现。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教学任务下达工作,4月16日起各系根据时间安排表(见附表)落实相关教师根据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进度和完成时间进行成绩录入。
二、2014级本科专业各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和素质拓展模块
1.入学教育,成绩评定采用二分制;
2.生产劳动,成绩评定采用二分制;
3.专业实践,成绩评定采用二分制;
4.毕业教育,成绩评定采用二分制;
5.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6.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7.素质拓展(8学分),作为一门课程在系统中下达教学任务,成绩按《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平台学分计算细则》综合评定,采用五分制计分。
三、实践教学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的时间安排
为便于工作开展,教务办根据教学任务归属分别指定了成绩录入时间段,并将按此时间表开放教务管理系统,逾期不再开放系统,请各系严格执行。成绩录入时间安排如下:
2018届学生毕业在即,时间紧迫。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这项工作,为2018届毕业生顺利毕业奠定良好基础。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下载请单击右侧链接--> 教务[2018]30号 关于2018届毕业生实践教学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