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始接受新生奖学金的申报,接受申报的时间为9月5日~9月24日。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本学院新生及时申报奖学金,过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2.请辅导员认真审核新生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并在符合获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上签注审核意见,然后将证书的复印件送交北校行政楼123室招生办复审;
3.对“高考成绩列所在省文科或理科前10名”、“前50名”和“前100名”的新生,需出具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证明;
4.新生奖学金三等奖由招生办根据成绩直接评选;
5.请各学院将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按附表格式汇总后连同相关纸质材料(需盖学院章)于9月25日前报送招生办,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招生办胡玲玲老师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