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教育
三年专科(高职)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美术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初中美术教学能力及美术创作能力的教育工作者。
【培养规格】
1、基本素质
(1)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具有较强的自我控制和社会适应能力。
(2)具有良好的气质和良好的社交、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较好文学艺术修养,有较高的审美能力。
(4)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道德责任感;熟悉教育法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
(5)掌握现代教育观念,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6)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
2、知识要求
(1)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如政治、计算机、中文、外语、教育原理等),
(2)掌握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如美术学、美术史、艺术概论、教育学等),掌握一定美术创作与教育等方面的知识。
(3)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动态,拓展专业面。
(4)掌握一门外语,英语水平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所规定的等级。
(5)掌握计算机应用、操作知识,计算机应用水平达到一级。
3、能力要求
(1)具有从事初级中学美术教学的基本能力。
(2)具有分析和解决有关美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从事美术教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
(4)具有策划、组织、实施学校美术活动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美术创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