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
二、院校国标码 |
14269 |
三、校址 |
浙江绍兴世纪东街770号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
名称 |
证书 |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有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印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种类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各项工作。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十、专业教学培养 |
我校外国语公共课为英语 |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
(二)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
(三)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对于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
(四)专业分数级差:无 |
(五)专业加试:无 |
(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
(七)男女比例:无要求 |
(八)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
(一) (一)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园艺技术等3个专业浙江省户籍考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浙江省财政负担。 |
标准 |
(二)艺术类专业学费 9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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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数据与会计、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式烹饪工艺、电子商务5个专业学费68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6000元/年。 (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 |
住宿费 |
6人间,1200元/人•年,4人间,1600元/人•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执行。2023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
标准 |
十四、资助政策 |
为帮助资助对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贷、助、勤、减、免、补、绿色通道等各项社会资助和困难补助为补充的立体式资助体系。多措并举,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助推学生成长成才。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办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监督、投诉电话:0575-88139870 88068177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zjabc.edu.cn/ 公布。 |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的招生工作文件和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录取规则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国家或省的招生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