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表演
四年本科
一、专业介绍简介:舞蹈表演专业是培养具备舞蹈表演专业能力,掌握舞蹈表演基本知识,主要从事不同层次的舞蹈表演,以及与舞蹈表演相关的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舞蹈艺术专业性人才。常州大学舞蹈表演专业设置在音乐与影视学院。舞蹈表演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特色办学,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校训“责任”为引领,秉承“勇担责任,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和“以人为美、育人为本,开放办学、协同发展”的办学理念,遵循艺术教育的特殊规律,结合新时代新业态对舞蹈艺术专业人才的要求,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定位,凝练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培养能够顺应时代发展,符合社会行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型专业人才。
办学定位:本专业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传承和弘扬中国舞蹈文化为宗旨,以国际化的办学视野,扎根江苏,服务全国;把握艺术学科前沿,把握文化市场导向;强调产品意识,强调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内涵建设,探索学科融合,彰显办学特色,突出社会服务,提升社会影响;以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为抓手,以社会服务为纽带,以培养“具有创新创业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舞蹈艺术人才”为目的,创新办学模式,创建新的舞蹈表演专业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架构“政产学研用”融合协同的学科交互平台,逐渐使舞蹈专业与其他艺术专业之间相互渗透、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深度融合,形成专业结构与办学模式多维立体,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舞蹈艺术本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二、培养要求培养目标:立足地方,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坚持立德树人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品德修养高尚、科学研究能力强、创新意识强与具备国际视野宽的育人根本目标。
以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为专业教学核心内容,培养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好的自律能力和热爱舞蹈艺术的执着精神;具备舞蹈表演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进行舞蹈文化传播及研究能力;能够在专业团体、学校、文化馆站、非遗中心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舞蹈编创、舞蹈文化产业创意管理及群众文化宣传、组织等工作的高水平应用型舞蹈艺术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专业团体、文化馆站、非遗中心、学校、培训机构、演艺公司、文化传媒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舞蹈编创、文化艺术创意管理,以及群众文化宣传、组织、管理等工作;也可以报考相关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