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庆师范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菱湖校区: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龙山校区: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五、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六、实行大类和分专业的招生模式,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高校(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各省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我校录取实行“专业清”原则,考生的专业确定主要依据考生成绩与专业填报顺序统筹安排:
1.外语专业类(含英语、商务英语、法语、翻译专业,下同):根据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只填报外语专业类一个专业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未达我校最低录取线,应退档;
2.除外语专业类外,其他各专业(含大类招生专业)均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均未被录取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应退档。
八、其他事项:
(一)我校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因教学计划安排,我校非外语语言类专业大学外语教学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报考外语专业类考生须有口试成绩,口试成绩须符合规定要求;
(三)除体育教育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有关文件规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不作要求;
(四)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按考生所在省有关文件执行;
(五)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限报专业可不予录取;
(六)各专业收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九、颁发证书及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安庆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