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考要求;
2.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二、招生专业
我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考生报考,非全日制专业不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最终报考专业以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中填报的为准。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基本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五、报名考试
考生须在2017年11月12日前将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邮编:130024,电话:0431-85099608,建议使用邮政EMS邮寄。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他报名考试要求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录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根据考生生源地及报考情况分配招生名额,具体招生人数于复试前在各招生院部网站公布。
2.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
3.被录取的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
七、其他
骨干计划考生应届硕士毕业时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其他考生硕士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