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概况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以理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 学校设有27个学院,26个校级研究院。有专任教师2347人,其中教授342人、副教授84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332人。拥有双聘院士、海外院士、长江学者、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等国家级人才33人次;山东省“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泰山系列人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人才86人次;特聘教授76人。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1个,本科专业7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拥有农业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3个省一流学科,拥有农业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培育)等省高水平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等学科已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9个门类,已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4000余人,在学研究生5300余人。
第一条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国标码:10433)
第二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邮编:255000)
第三条专业层次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修业年限四年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条2023年学校艺术类有10个专业(含专业方向)面向全国7个省份招生540人,详细情况见下表: 注:本简章所列各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计划批复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
报名条件
第五条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
专业考试
第六条所有艺术类招生专业均采用考生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设点组织校考。
五、
录取规则
第七条根据各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其中山东省内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非师范类器乐方向)考生主项(技能1)须为器乐,且器乐种类与我校规定的招生乐器方向一致。
六、
附则 第八条(一)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按照学分制收费(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收费)。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简章相关内容将最终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并由山东理工大学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七、
联系方式 第九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2780673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zx.sdut.edu.cn/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0551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0315 鲁泰纺织服装学院咨询电话:0533-278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