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5.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7.艺术类招生:我校在江苏、山东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分数排序。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 历 证 书 种 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奖助措施:
为了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的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年·生。
3.国家助学金:我校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标准分为3档,分别为特殊困难4000元/年·生,困难3000元/年·生,一般困难2000元/年·生。
(二)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贷款机构不同,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又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指农商行)申请的助学贷款。两种类型的贷款最高金额均为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承担。
(三)校内助学金
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资助的基础上,从学生资助工作经费提取,用于进一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2档,分别为特殊困难1000元/年·生,困难500元/年·生。
(四)学校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班级总人数的20%评出奖学金获得者,一等奖占总人数的4%,奖励金额1500元/年·生;二等奖占总人数的6%,奖励金额1000元/年·生;三等奖占总人数的10%,奖励金额500元/年·生。
2.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健康身心素质,学业素质、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成长成才。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30名学生,奖励名额为5000元/年·生。
3.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0元/年·生。
4.优秀新生奖学金:对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到我校,总分达到当年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一本分数线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科优秀新生,在取得学籍后,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对获得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的学生,给予500元的奖励;对获得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学生,给予300元的奖励。
(五)勤工助学:学校利用学生资助工作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校每月安排4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享受220元/月的勤工助学报酬。
(六)临时困难补助:学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专款,对于家庭突然变故、学生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因素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考研及专升本:
1.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考研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毕业生考研。2016年我校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达线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2%,录取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8.21%,其中被211、985高校录取114名。
2.我校今年继续开展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招生专业5个,分别是测绘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英语,共370个计划,最终录取370名考生,圆满完成专升本招生工作。
就业工作:
我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学校非常重视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的建设,定期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近年来我院毕业生最终就业率均在95%以上,五次被评为 “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四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