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职称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目的
职称答辩是综合考察申报人水平能力的一种形式,既是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审查,又是对其学术水平的检验。通过答辩,全面考察答辩人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更准确地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提供可靠依据。
二、答辩组织
各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成立相应学科答辩组(每个推荐单位最多设2个学科答辩组),通知相关申报人员进行答辩,并具体开展有关答辩工作。学科答辩组由三至五名专家组成。
三、答辩对象
(一)申报教师、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二)破格申报人员。
上述人员未参加答辩和答辩不合格者不得推荐。
四、答辩内容
着重考察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具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的主要论点、研究的主要方向及其相应的学术水平等,同时还要考察申报人的仪态和语言表达能力。审核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五、答辩程序
(一)申报人介绍本人基本情况。
(二)答辩组专家现场向申报人提出2-3个问题。
(三)申报人回答问题。
(四)答辩组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做好答辩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求内容详实,全面反映答辩的实际情况,并须由全体答辩组专家签名。同时填写《河南工业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该表将提供至相应评(推)委会。
六、答辩要求
(一)答辩以学科组为单位进行,由答辩组通知本组答辩人员时间和地点,答辩人员按时参加答辩。
(二)提交学科答辩组的材料:
1.答辩人提交:代表性论文复印件(篇数自定),著作复印件,项目鉴定材料复印件、《简表》复印件(份数根据专家人数确定)。
(三)每个答辩人的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四)答辩时所提问题既要有普遍性的问题,又要有针对性的问题。出题要紧紧围绕答辩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反映其专业素质、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所提问题既能够反映答辩人的基本功底,又能考察其对所从事专业的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和今后的主攻方向。
七、答辩地点及时间
(一)答辩时间:12月14日前。
(二)答辩地点:各答辩组自行安排,答辩开始前,将各组具体时间和地点报送人事处师资科A305。
(三)答辩结束之后,答辩组将答辩人的答辩记录、《河南工业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一并报送人事处备案,报送时间截止12月15日16:00之前。
(四)《河南工业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中的单位填写推荐单位并加盖公章,主辩人填写专家组组长。
人事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