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掌握临床药学知识、实施药物评价(新药评价及药品再评价)、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与实践,指导合理用药、从事临床药学教育、临床药学研究以及药物开发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基本学制5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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