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等11所政法类高校,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40所非政法类高校共同入选,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这是我校继2022年底成功获批“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以来,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上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
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的有效举措。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4号)要求,我校作为建设高校,以“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为主要建设方向,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联合国贸易网络上海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国际组织及实务部门共同建立协同培养机制,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聚焦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涉外法治人才。
基地将依托学校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的国家战略定位与发展方向,基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经验积累和有利条件,借助学校既有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执法人员培训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精英培训的实践基础,采取“联动式”“进阶式”“统合式”的建设思路,建成特色鲜明、国际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地,形成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和理论研究体系,着力培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精通英俄双语的国际组织法律人才。
此次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是对学校办学水平以及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极大肯定。学校将以此为契机、为抓手、为动力,继续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新模式,与国际组织、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机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通力合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通过互聘互访、联合研究、共同带教,大力建设涉外法治师资队伍,聚焦人才培养,深化协同育人,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