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学校代码:10066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校成为天津市地方高校中第一所部市共建高校,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在教育学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涵盖3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本科专业44个,其中国家级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11个、天津市战略新兴产业专业建设点4个。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级重点技术工程中心5个、省部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设有38个学术研究机构。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3.25亿余元,生均设备值居全国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及“本科+技师”高等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新模式,并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创立了“双导师、双基地、双证书”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硕士研究生和“双证书”硕士留学生;学校创新职教师资培养制度,为甘肃、海南、广西、西藏、新疆、贵州、宁夏、温州市、温岭市、毕节市、丽水市等省、区、市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与美国、德国、比利时、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近10所高校开展了2+2、3+1层次的长短期学生交流项目。近五年,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挑战杯”科技创新创业计划、机械创新大赛等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40多项、省部级奖项500多项。
学校建校30多年来,为社会输送了5万多名高素质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近5年来,30%以上的毕业生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00多所职业学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及“天津市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示范校10强”的殊荣。
(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tute.edu.cn)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层次 |
学费 |
计划 |
动画 |
文理兼收 |
本科 |
15000 |
60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12000 |
40 |
产品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12000 |
40 |
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通过省级统(联)考、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英语成绩达到50分(含50分)(江苏省考生须达到40分,含40分)的考生。
2.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3.专业志愿录取以文化课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4.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5.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艺术类录取政策有明确规定,则以各省(区、市)的录取政策为准。
四、复查
1.新生凭省级统(联)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请考生妥善保存。
2.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舞弊及弄虚作假、专业复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五、附则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简章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未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