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的交通、电力、水利等行业特色与学科优势的多科性大学,是中南地区最早开设艺术设计类专业的高校之一,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交通运输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76个本科专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接北去连天湘水,瞰南来排空岳色,尽揽楚天云气。
设计艺术学院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已逐渐成为办学特色鲜明、贴近社会发展、人才反响良好,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学院。学院依托长沙“世界媒体艺术之都”的产业结构和国家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致力于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在办学上注重学生视野拓展与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能力的培养;注重课程课堂改革与教学体系创新。学院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5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MA)和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学位(MFA)授权点。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拥有制度规范、功能齐全的实验教学中心、专业展厅及学术报告厅等,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湖南省特色本科专业、湖南省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湖南省工艺美术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学院是长沙理工大学开展国际教育交流的基地之一,与多所国际著名大学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类(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有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艺术类(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5个本科专业招生,学制四年,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四个本科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学费8000元/年(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影视摄影与制作按专业招生,学费8000元/年(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专业类代码 |
专业类名称 |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1305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360 |
1303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影视摄影与制作(130311T) |
70 |
三、招生计划
1、2021年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在各招生省份均采用省份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省份 |
预分计划数 |
省份 |
预分计划数 |
河北 |
25 |
湖北 |
20 |
山西 |
12 |
湖南 |
93 |
辽宁 |
12 |
广东 |
45 |
黑龙江 |
15 |
广西 |
10 |
江苏 |
10 |
河南 |
16 |
浙江 |
10 |
陕西 |
10 |
安徽 |
15 |
甘肃 |
8 |
福建 |
15 |
四川 |
8 |
江西 |
10 |
云南 |
10 |
山东 |
10 |
贵州 |
6 |
合计 |
360 |
2、2021年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湖南省按湖南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录取,其他招生省份均采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校考方案另行公布)。
省份 |
预分计划数 |
省份 |
预分计划数 |
河北 |
10 |
山东 |
10 |
江苏 |
15 |
江西 |
15 |
湖南 |
20 |
合计 |
70 |
3、我校在各省(市)的最终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类具体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为准。
四、录取原则
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湖南省按湖南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录取,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校考省份组织线上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后到本校考点参加专业复试(在校参加复试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按照考生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投档成绩(含优惠分)×30%+专业校考成绩×70%)。
3、若生源招考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相关批次投档考生不适用优惠分的情况下,则考生优惠分不纳入相关分数计算。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原则执行。
4、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其他
1、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无英语学习基础者慎重报考。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课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考试舞弊或专业水平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注册资格。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1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