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定于3月20日—3月30日分批进行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武汉纺织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见附件1)
各学院《2017年复试实施细则》(包括各学院复试的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信息,见附件2)
二、学校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名单
我校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名单见各学院网站)。
1.会计(125300)除单科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外,还要达到我校会计学院划定的分数线方能参加复试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总分需达到265分以上(同时满足单科满分=100分的成绩在36分及以上、单科满分>100的成绩在4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复试。
3.调剂考生以网上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为准参加复试。
三、报到及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接受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要求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表》(请提前打印并填写,见附件3),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贴上1寸近期免冠登记照。
2.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3.不同类型考生,须分别提供: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仍须提供结业证或毕业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查时间:3月20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
资格审查地点: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行政楼1楼阶梯教室。
未按时报告并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体检
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凭缴费单据方可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3月20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体检地点: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校医院。
特别提示:体检无需空腹,体检前忌食牛奶、鸡蛋、豆制品等高蛋白及油腻食物。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六、复试费用
经湖北省物价局核定,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人数较多,请考生尽量提前进行网上缴费。若需现场缴费,请提前准备银行卡,我校财务处只接收刷卡缴费,不能收取现金。
七、其他事项
1.每位考生应携带3张1寸近期免冠登记照备用。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该网站未能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能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的考生不能被认定为应届本科毕业生。
3.凡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不享受我校研究生各类奖助,同时须在复试通过、拟录取前将本人与工作单位签定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均须提供《武汉纺织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4)。
5.拟录取名单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八、学校地址及交通线路
1.学校地址
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南湖校区: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
2.市内交通
可乘538、583、590、572、811、586、739路公共汽车到民族大道纺织路站(我校南湖校区),再乘校车至我校阳光校区;或乘902路公共汽车到普安新村站(我校阳光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