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1.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代码:12759
2.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1年成立,教育部批准设置院校文号:教发函〔2001〕146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办学地点
(1)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一村86号 邮政编码:400037
(2)巴 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走马梁景竹三村1号 邮政编码:400055
7.学院简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1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现有沙坪坝区上桥、巴南区走马梁、江津区滨江新城(在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92亩(江津新校区正在建设1110亩);建筑面积 18.15万平方米(江津校区正在建设27万平方米校舍);图书馆藏书 46.66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7720多万元,有校内实训基地 38个(其中 2 个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示范实训基地),校外实习基地17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 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434人,教授19人,副教授120 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 172 人,在读硕士、博士 31 人;工程硕士导师6人;“双师”素质教师26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重庆市级教学团队 4 个,全国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 人;国家和重庆市级专家库成员 27 人。
学校现设有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等11 个二级教学院、系、部,开设有九个专业大类的45个专业,有4个国家重点专业和5个重庆市重点专业。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 3 门,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精品课程3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 11 门。
学校是国家首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高职院校,今年面向全国 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 9300 余人。学校与大型企业联合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基本实现了毕业生就业后“零过渡期”和紧缺专业学生上学“零缴费”。近几年,首次就业率 99% 以上,专业就业对口率 85% 以上,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的发展目标是:“立足重庆,依托行业,科学发展,注重特色,发挥优势,争创一流”,努力办成一所开放性、国际化、高水平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8.招生专业计划: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为准。其中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是我院与香港蒙妮坦集团公司联合开办的专业,会计(涉外方向)(中澳班)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举办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
9.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10.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男生;其余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11.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12.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3)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4)艺术类考生进档原则是,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档并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专业志愿并结合考试科目成绩进行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是服从专业调剂的,该生将被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会计(涉外方向)(中澳班)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13.收费标准:装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学费7500元/年,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4800元/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煤层气抽采技术、煤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蒙妮坦)学费10000元/年,会计(涉外方向)(中澳班)学费135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5850元/学年;住宿费400-1000元/年。
14.奖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中1/3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甲等奖学金500元/年、乙等奖学金300/年、丙等奖学金100元/年)。
(3)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志伟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共30万元。
(4)重庆市选煤学会在我校设有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共40000元。
(5)重庆市安全工程专业助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6)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学校实行勤工助学制度,每年为学生提供40万元勤工助学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5.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会计(涉外方向)(中澳班)达到毕业条件者,还可获得在澳大利亚学历框架范围内受到认可的“会计学高级文凭”。
16.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