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学院代码:12890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段文美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有关招生重大事宜。
2、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并全程接受纪委监督。
三、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市生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依据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按专业群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考招生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英语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以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次录取。若考生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首先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本专业群内;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5、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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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口升学招生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
2、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平行志愿投档专业进行录取。
3、艺术类(美术)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三二”转段升学
转段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5﹞2号)文件要求,与协议学校共同制定《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结果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
1、会计、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5200元/学年
2、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学年
3、其他专业学费标准4000元/学年
4、公寓费:400元/学年、600元/学年、800元/学年三个档次。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费,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五、其他
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注册的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3、学院“奖、助、贷、免、补、勤”学生资助体系健全,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生活补贴、困难补助、综合量化奖学金、工匠奖学金、服兵役教育资助等资助项目,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学生资助项目程序: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系审查—学生处复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终审的五级审核程序进行,从机制上保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资助,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
4、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录取结果报学院纪委备案。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民航南路26号
邮政编码:0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