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监狱学专业考生面试体检体测政治考察工作,按照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总体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今年辽宁省报考辽宁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的考生,须经网上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才具备参加面试体检体测政治考察的资格。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为监狱学专业学生。现就有关报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人员
参加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拟报考辽宁警察学院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监狱学专业且生源地为辽宁籍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
监狱学专业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报名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小艺帮官方网站”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app进行报名(见附件五),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报名。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后,才具备参加面试体检体测政治考察的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8时至6月6日17时。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以及附件中所列的《2021年辽宁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体检面试体测表》、《考生身体健康诚信承诺书》、《2021年辽宁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政治考察表》等进入考场。
四、选科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辽宁警察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符合选科要求的考生方可报考辽宁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
五、报名条件
报考辽宁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辽宁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监狱戒毒系统工作,热爱司法行政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监狱学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监狱学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六、面试体检体测内容及标准
考生需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2021年辽宁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体检面试体测表》(见附件一,A4纸双面打印)。面试、体检采取单项淘汰,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即为面试或体检结论不合格,将不得参加余下项目检测。体能测评对4个项目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项目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结论合格;有2个项目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不得参加余下体测项目。面试体检体测结论以现场检测结果为准,不予复检。
(一)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动机、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具体标准为:
1.报考动机端正,对从事监狱戒毒系统工作有个人主观积极愿望;
2.言语表达清晰,无口吃、吐字不清、嗓音明显嘶哑等;
3.逻辑思维正常。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监狱学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五官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面颈部无瘢痕、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身体无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超过7厘米(如明显八字步、罗圈腿等);无腋臭,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无文身、少白头;无肢体功能障碍、步态异常等。
6.其他:血压正常,嗅觉不迟钝,两耳无重听。
体检将对考生从本公告附件三下载填写的《考生身体健康诚信承诺书》进行审核,现场检查的项目以现场体检结果为准。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4个项目应当全部测评,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具体如下:
男性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跑;女性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
项目名称 | 可测次数 | 合格标准 | |
男性 | 女性 | ||
50米跑 | 1次 | ≤9.2秒 | ≤10.4秒 |
立定跳远 | 3次 | ≥2.05米 | ≥1.5米 |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
1次 | ≥9次/分钟 | ≥25次/分钟 |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
1次 | ≤4分35秒 | ≤4分36秒 |
因需参加体能测评,同时考虑天气状况,建议考生穿着夏季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检测。考生禁止穿戴具有特殊标记性的服装和饰物,如服装上印有某某地、某某学校、数字号码等字样,或佩戴不同颜色护腕等饰物。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无需佩戴口罩。
七、面试体检体测地点及时间
面试体检体测地点: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
面试体检体测时间:6月25日至6月27日,共3天。各市具体参检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体检体测按照分市进行,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面试体检体测考场外进行疫情防控检查。疫情防控检查合格的,方可入场检测。
如因疫情等原因变更时间地点及相关检测安排的,将另行提前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辽宁警察学院”官网中的“招生就业”和“辽宁警察学院”、“辽宁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八、政治考察
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省属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开展政治考察工作。政治考察标准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考生从本公告附件四中下载政治考察表。
九、网上报名登录方式
手机端:登陆小艺帮官网用手机下载小艺帮APP先完成注册、认证,再进行报名(见附件五)。
十、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仔细浏览查看
(一)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必须以本人身份证号和高考考生号等信息实名报名,否则无效。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或父母真实在用的手机号码,并保证该号码手机通讯畅通。因手机通讯不畅导致报名不成功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签订《考生身体健康诚信承诺书》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填写《考生身体健康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三)内容,确保如实承诺,填报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若有瞒报、漏报、错报、弄虚作假等申报不实的,则直接认定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引起的取消监狱学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退学、取消学籍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标准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考生应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及对检测强度、天气、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等适应度,慎重决定是否报名参检。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身体对检测强度、天气、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等不适应及体测前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面试体检体测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时间:6月2日至6月6日、6月10日至6月15日,每天9:00—11:00,14:00—16:00。
十二、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至面试体检体测前14天起,不得离开辽宁,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个人防疫措施。
(二)为避免人员聚集,请考生提前到面试体检体测地点,按要求间隔排队入场。家长不得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门口聚集。
(三)考生参加检测入场验证时,需提供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辽事通“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绿码、《高考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才可入场检测。
从境外回省考生,还须提供入境人员“14+7+7”管控证明及近7日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2次核酸检测间隔48小时以上,且最后一次检测在72小时内)和72小时内肺部CT检查无异常的报告原件。
考生入场验证时,需携带手机进行“健康码”绿码现场验证(截屏图片或复印件无效)。验证通过后须当场将手机交由工作人员管理,检测结束后在出口处领取。严禁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任何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违者以高考违纪处理,取消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
(四)考生进入面试体检体测地点时,须佩戴口罩,现场接受额温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才可入场参加检测。考生如有“健康码”异常、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须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接受核酸检测,检测报告为阴性才可继续参加面试体检体测。
如考生在面试体检体测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及呼吸困难等症状,暂停参加检测,由医务人员依规进行医学处理。
(五)考生通过验证检录入场后,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不得自行离开考场。所有考生必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考生间距保持1米以上,有序参检,严禁拥挤。如因自身原因要求离开考场或未经允许自行离开考场,均视为主动放弃面试体检体测。
(六)考生须及时关注辽宁省特别是鞍山市疫情动态,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面试体检体测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拒不服从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检查管理及面试体检体测工作安排的考生,按高考违纪处理,取消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视疫情发展情况,将依据相关部署要求,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若上级部门对2021年辽宁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招生相关工作出台新政策、新规定的,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