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的通知》(湘教通〔2020〕158 号)精神,省教育厅拟定于2020年11月份开展此项工作,现对做好督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查分组情况和时间安排
每所学校安排一天的时间。
二、评审方法
以《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的通知》(湘教通〔2020〕158 号)及附件的评估标准为督查依据进行评审,有独立学院的高校,独立学院列入本部受检,本部资料需包含独立学院资料,独立学院工作情况由本部一并汇报。主要考察形式如下:
1、听取汇报(由学校负责人进行汇报,专家可当场提问,咨询了解有关问题)。
2、查看资料(包括制度、文件、经费安排账目、活动图片、就业调查材料等)。
3、察看现场(看就业、创业场地等)。
4、随机抽取师生召开座谈会(专家分别召开就业工作者和毕业生座谈会,各抽取10-15名,兼顾三本,通过深入交谈,了解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的真实状况)。
5、随机抽考(组织高校校长、书记、分管就业工作副校长、就业部门负责人、二级院系分管就业领导、就业专干等进行就业工作基本常识考试)。
6、按本科院校毕业生总人数1%、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总人数2%的比例,随机进行现场电话核查2020 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数据(电话核查时请明确截至到2020 年8月31日的就业状态)。
7、组长总结反馈(专家合议,形成初步意见,组长进行反馈,反馈成绩和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不反馈扣分情况和最后得分)。
三、几点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查期间,各高校严格按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给专家发放各种费用补贴。
2、交通安排:采取后站接前站的办法进行,即由下一站受检高校派车到前一站受检高校迎接5名专家和1名联络员。第一站负责到省教育厅接,最后一站负责把专家和联络员送回长沙。
3、各组联络员会提前一天主动与受检高校联系。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