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规范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防止考生上当受骗,特对2019年学院招生工作作如下规定。
1.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的要求,在《招生考试报》、学院官方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2.招生宣传由学院统一管理,统一印制简章、发放。招生简章上的内容与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内容一致。
3.学院未在任何地区授权或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代理。学院在省内各地市州、省外投放招生计划的省市,选派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的老师到当地开展招生宣传,接受考生及家长的咨询。我院派出老师会佩戴盖有“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公章的工作证,出具学院正规的介绍信。
4.学院发现,在招生宣传中,有不法机构、省内外其他学校在百度等互联网平台上以“东星航空、天府新区航空学院、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天府航院”等关键词做广告,搜索结果出现的网站不一定是我院的官方网站,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识别,谨防上当受骗。
5.在招生宣传中,学院发现别有用心的人,冒充我院招生人员,以微信朋友圈、QQ、微博、抖音等形式,公然许诺“买卖生源、许诺支付高额招生费”、或者宣传“给钱包过,包录取”向家长索取财物等行为,均为虚假宣传,涉嫌违法违规,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及时向我院纪检处举报,或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6.若通过非法机构报名的考生,给考生本人及家庭带来的一切后果,学院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其它风险。
7.有不法机构、社会中介盗用我院的图片,冒用我校名义,开展虚假招生宣传后,又将报考我院的学生动员其他学校的行为,严重侵犯我院的声誉及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将收集证据,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8.若本校教职工在招生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员工手册》、“十项规定”、“十个不准”,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