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通知》(川教函发〔2019〕446号)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2019年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简介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创办于1993年,四川省省级示范院校,四川省“十三五”规划升本高校,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所,四川省高校就业先进单位。学校现有健康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人文与外事学院五个二级学院共44个专业及方向,在校生近万人。
办学26年来,学校秉持“以美与健康提升人的生命品质”的办学理念,面向国际,根植中国文化,创新教育形态、丰富教育资源、重塑教学流程,为社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美德、人文底蕴、专业技能、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6万人,服务社会为逾10万青年人提供技能培训。历届毕业生国内国际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学校与国际优质教育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与日本京都情报大学、泰国清迈大学、菲律宾亚当森大学、德国古堡学院、韩国牧园大学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双方在语言提升项目、学历提升、就业、师生互访、专业交流等方面有着深度的合作。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且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2019年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名和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的应往届考生、高职院校在校生以及2019年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
第六条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
拟招生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
退役军人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母婴健康服务与管理) |
10 |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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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养生保健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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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 |
20 |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120 |
||
人物形象设计(发型设计) |
30 |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30 |
||
旅游管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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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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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母婴健康服务与管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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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服务与管理 |
20 |
||
中医养生保健 |
10 |
||
健康管理 |
10 |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30 |
||
人物形象设计(发型设计) |
30 |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20 |
||
旅游管理 |
10 |
||
市场营销 |
20 |
注: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收费标准
学费8000元/年,其他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八条学习方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可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可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第四章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九条志愿填报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 月 28日 9:00 至 11 月4 日17:00 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考生填报“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服从校内专业调配(系统默认不服从)。考生取得报名号后,须于 11月19日至11月22日12:00前登录志愿填报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第十条志愿填报网址。
第十一条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11月23日上午来校领取准考证,23日下午考试。
(二)考试地点: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三) 测试办法
入学考试无文化水平测试,仅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文体特长及动手能力等。测试由我校负责组织进行。
(四)免试政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该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本校组织的考试。
第五章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二条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5日起可以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查询成绩或拟录取状态。
第六章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三条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资格复审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十四条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第七章学历待遇、教学方式及其他
第十五条考生待遇
被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十六条教学方式
我校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实行单独编班、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和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学制3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十七条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全日制大专文凭。
第十八条助学保障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体检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招生办
附件1.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2.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
体人员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附件1
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
考试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考生号 |
姓名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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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民族 |
考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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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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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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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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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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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试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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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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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本人报名信息、志愿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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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免试生项目为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
附件2
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
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姓 名 |
考生号 |
1 |
9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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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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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项目 名 称 |
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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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 |
免试项目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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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录取的 高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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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字: 201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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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考生据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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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高校 意 见 |
(公章): 2019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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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免试录取考生申请项目为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