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今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根据《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川招考委﹝2020﹞55号),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三、学院代码:
5658
四、办学性质: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院校
六、办学类型:
民办高校
七、报考对象
我院面向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四川籍退伍军人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的考生进行考核招生,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以上类别考生具体招生专业为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运输、航空物流、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无人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其中部分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身高: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无色盲。要求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
民航运输:身高:男生170—185cm,女生160—175cm。要求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身高:男生170—185cm,女生160—175cm。要求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
航空物流:身高:男生165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要求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
八、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
考试地点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采取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以分组形式进行,面试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满分350分。
面试主要考核身高、体重、疤痕、语言表达能力等;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思想素质、专业兴趣、职业取向、文体特长及报考专业相关的能力等。
九、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5日起登陆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官网查询。
十、录取规则
(一)在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院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遇同分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考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该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三)拟录取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四)体检要求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慎重报考: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残疾、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双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
十一、新生入学
(一)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档案组建及管理由我院负责。我院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及《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装入档案。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招生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按我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院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
十二、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学院实行单独编班、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和学分置换的学习形式。采取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或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基本学制3年,弹性学制可延伸至5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8000元/年,其他费用按高职学院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十四、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