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同时遴选优秀创业项目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校园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百舸千帆敢闯新时代,起舞弄潮绘创世界梦。
二、大赛目的
本次比赛旨在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动力,鼓励大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大赛为抓手,引导和开展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推动科研成果与赛事相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通过举办大赛,建立学校创新创业项目种子库,为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淮安市科技创业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和培育创新创业项目,力争在省级、国家级比赛中取得更大突破。
三、组织机构
大赛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共同主办。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翟玮玮
成员:於文刚 贾韶千 王卫兵 杨 玥 谢 亮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5.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大赛赛道
(一)职教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2.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1.参赛项目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国际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公司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
(4)鼓励推荐我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如果同时具备国际与国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2.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体、企业均可参赛。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参赛项目须提供项目说明PPT,可提交PDF、Word版的商业计划书或1分钟视频作为辅助资料。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宣传发动、网络报名、初赛、复赛(网络评审)、决赛(现场答辩)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2020年4月6日—4月30日)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成立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挖掘优势专业和校友资源,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和师生共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深入开展。
1.做好赛事组织发动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深度挖掘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加强与毕业校友联系,深度挖掘毕业五年之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不含在职生),特别是已经创业的校友参与本次大赛。
2.精心遴选培育参赛项目。在项目培育过程中,坚持“面上普及、点上培育”,挖掘优势特色专业,构建“优势专业+特色项目+创新团队”模式,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中培育“高精尖”参赛项目。
(二)网上报名(时间待定)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受疫情影响,系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竞赛安排(2020年5月15日—待定)
1.初赛(2020年5月15日前)
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在预报名的基础上,组织内部选拔赛对报名项目进行路演和评审,评选出本单位优秀申报项目,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复赛。推荐到校级复赛的项目以二级教学单位为单位,于5月15日前将《2020年校园创新创业大赛正式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1)、推荐项目的“项目计划书”(PDF版)(附件2)打包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
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参赛项目数量如下:
备注: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等教师指导学生参赛的,从项目团队负责人归口二级教学单位报名。
2.复赛(时间待定)
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项目进行网络评审,评选出进入校级复赛项目总数的50%进入校级决赛,其中,前8名需进行现场答辩和项目路演。
3.决赛(时间待定)
进行现场答辩和项目路演(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奖励政策
大赛设立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以及优秀组织奖1名,获奖项目将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复赛、决赛,经省赛选拔评审可参加全国总决赛。学校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参赛项目团队成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奖励。
八、其他事项
1.各二级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赛,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做好二级教学单位初赛组织工作。
2.学校将适时邀请国赛专家来校为参赛师生作大赛辅导,重点对入围省赛、国赛的项目进行赛前辅导,希望各二级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参赛师生参加相关报告会、项目路演等活动。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