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指导、各学院的高度重视和全校就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经研究决定对学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所有具有2020届毕业生的二级学院,其中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与计算机学院按原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考核,药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按原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考核,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筹)、临床医学院按原医学院(护理学院)考核。
二、考评依据
《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方案》、《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1)
三、考评方式
1.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由学生处按《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方案》打分后,学院签字确认。得分前50%的学院为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
2.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2),个人填写推荐表(附件3)。推荐表纸质档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18日前交学生活动中心112办公室。
附件1: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附件2:成都大学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3: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