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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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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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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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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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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也是全国仅有的以“城建”命名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平顶山市新城区,南临白龟湖,北倚大香山,这里草木葱茏,鸟语花香,学习生活环境宜人。
河南城建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83年的平顶山城建环保学校和1985年的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历经河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平顶山工学院等历史时期,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08年更名为河南城建学院。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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