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7〕34号)要求,在分院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评议论证、校长办公会审核决定,我校拟申报“口腔医学”、“建筑学”、“风景园林”三个本科专业,现将专业申报材料在网上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在此期间,对专业申报材料若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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