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学校设立由相关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监督检查录取过程等事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特点: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是在原中州大学(成立于1980年)的基础上,2016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全国首批由省会城市主办的综合性普通高校之一。学校秉承“修德、敏学、笃行、拓新”之校训,在多年的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经管结合,教育学、文学、艺术学六大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学校2019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学生,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主要以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数量及志愿情况分配招生计划,学校预留计划用于平行志愿多投考生档案的录取。
第八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
第九条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录取。
第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普通本科、专科专业严格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即对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到其第二专业志愿排序,排序位置在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后面,其它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一)艺术类:
1.本科:
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本科A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60%+文化课×40%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科:
摄影摄像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美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60%+文化课×40%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体育类:
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60%+文化课×40%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平行分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平行分考生录取原则是普通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顺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照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顺序排序。
第十一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
第十三条 本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学校2019年各专业学费标准暂定为:
本科:
理工类:3700元/生•学年
文史类:3400元/生•学年
艺术类:5700元/生•学年。
专科:
理工类3600元/生·学年
文史类3300元/生·学年
艺术类5600元/生·学年
如有调整,则按河南省统一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特殊类型专业学费标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000元/生·学年
软件类8000元/生·学年
第十五条 奖贷助学情况。
①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是学校最高的学业奖励金,按学年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评选。
一等奖奖金4000元/生
二等奖奖金3000元/生
三等奖奖金2000元/生
②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生在专业学习中争先创优,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而设定的一项评选范围广的学习奖项。
一等奖奖金800元/生
二等奖奖金600元/生
三等奖奖金400元/生
③助学贷款: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普通本科、专科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颁发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