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考试实施。
1.体育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体育专业考试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国家及我省各项政策规定,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程序,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体育专业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2.考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评员从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定,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放聘书;纪检员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中选聘;计算机操作员等工作人员由考点统一聘用。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并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与诚信评价承诺书,建立违规考评员黑名单通报制度。
3.考点要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实施方案应包括考点机构设置及职责、人员选聘办法与分工、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实施流程、偶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绩记录及公布办法、成绩异议处置流程等。疫情防控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及分工、防控规范要求、突发疫情处置程序等。
4.切实加强成绩信息的安全管理。考试项目尽量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计量,客观反映考生的考试成绩;人工计分环节要由专人负责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逐一审核,并须设置双人双岗负责所有成绩的录入及核对。
(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参加体育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防疫教育培训,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期间尽量采取错峰就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用餐,考生赴考遵守“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到点”往返住所和考点,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减少社会接触,考试结束即返回当地。
教育行政部门、生源学校、考点要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培养考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考生意外伤害处置和救护能力。
(五)强化诚信考试和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辖区考生的诚信教育,让诚信考试成为学生的内在动力、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从源头上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通过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违纪舞弊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诚信考试和考试纪律专题教育,让考生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清楚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做到诚信应试,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六)严肃考风考纪。
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加强考试管理,采取多种监测手段严把考场入口关,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禁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严防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对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书面材料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涉事有关人员进行倒查追责。
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考点明显位置设立举报箱,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密切关注网络舆情,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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