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办公室),有关高校,有关高中: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8号)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2020年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具备保送资格条件(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济南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4类人员)且提出保送申请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具备保送资格条件的考生,经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通过公示后,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
(三)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凡是被普通高校确定拟保送录取的考生,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拟录取保送生确认表》1份(见附件,以下简称《确认表》),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后,于4月20日前将《确认表》邮寄到录取高校。获得多所高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确认1所录取高校,对因确认多所高校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应于5月10日前,将本校所有拟录取保送生《确认表》及保送生名单汇总表(含考生姓名、考生号、录取专业、学制等内容)加盖公章后,邮寄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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