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程安排
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课统考将于4月7日至14日进行,考点设在西安体育学院(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所有考生一律从学校西门考试专用通道进入考点。各市(区)考生分组如下:
组别 |
市(区) |
考试时间 |
第一组 |
铜川市 |
4月7日至8日 |
安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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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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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渭南市 |
4月9日至10日 |
榆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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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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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宝鸡市 |
4月11日至12日 |
咸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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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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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西安市 |
4月13日至14日 |
杨凌示范区 |
考生具体进入考点时间安排将于4月4日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知
(一)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大门外聚集。
(二)凭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预检录、检录和考试,迟到者按弃考对待。
(三)考试时不得穿戴有特殊标记(如学校名称、学校标识、培训机构、考生姓名及拼音、号码等)的服装,不得统一着装。考试过程中,个人财物及证件自行保管。
(四)穿胶底运动鞋(不带钉)参加考试,径赛项目不得使用起跑器,原地推铅球项目考试中考生手指、手掌不得缠绕或包裹任何绷带、胶布等(确因开放性损伤需要包扎的,提供三甲医院相关证明),违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五)田赛项目两次考试机会,取最高成绩,两次均犯规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径赛项目一次考试机会,起跑一人犯规两次者,取消犯规者该项目考试资格,该组考生起跑犯规累计三次,取消该组所有犯规者该项目考试资格。
(六)遵守考试秩序,不得自行调整组别、顺序或道次,违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七)遵守考试纪律,考生进入考点不得携带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在考点内拍照、录像等,不得携带铅球等考试器材。严禁替考,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八)注意安全,严防伤害事故发生,考试中自身出现的安全问题由本人承担。
(九)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考务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各单元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点后,不再受理考生该单元考试成绩复核申请。
(十)如考试安排出现变动或有其他临时性通知,信息将公布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西安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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