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
(一)普通类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录取高校(专业)包括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空军、海军和民航招飞院校,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专业)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
本科第二批录取高校(专业)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本科高校(专业)。
专科提前批录取高校(专业)包括需要单独面试的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以及司法行政警察类、航海类、航空服务专业专科和省级公费师范生专科。
专科批录取高校(专业)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职(专科)高校(专业)。
录取工作按照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及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不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乡村振兴计划、地方优师计划及省级公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内,如考生符合应予提前投档的多种条件,则按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前后顺序投档;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预科在该批统招和定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录取,其它批次若同时有本(专)科(含定向)和预科计划,则按照本(专)科计划、预科计划、本(专)科计划征集志愿、预科计划征集志愿的顺序录取。
(二)艺体类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举行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但不限调档比例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或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等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除外]。
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为除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院校(专业)以外其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专业)。
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只设置1个批次即艺术类专科批。
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只设置1个批次即体育类本科批。
体育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只设置1个批次即体育类专科批。
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本科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后、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体育类本科批)前进行录取,专科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后、艺体类专科批前进行录取。
各批次投档原则
(一)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省级公费师范生中的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的第一志愿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本科提前批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投档时,同分考生排序规则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乡村振兴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不含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地方优师计划、二类模式招生考试藏文、彝文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除外),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二)艺体类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学校(专业)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及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按“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考生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的同类专业、多所学校的多类专业或同一学校的同类专业、同一学校的多类专业;投档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根据考生的成绩位次和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对所有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完成后,再将考生档案正式投档到相应的志愿学校,供学校审录。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
艺术类本科第二批的学校(专业)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有效、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
体育类本科、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及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检索、投档办法与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相同。
其他类别招生分别在哪个批次录取
招收二类模式招生考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按本科(不区分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分别设置学校志愿,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安排在专科批录取。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填报。
一类模式本科、专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填报和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地方专项计划后、本科第一批前进行。
乡村振兴计划、地方优师计划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后、本科第二批录取前进行。
省级公费师范生的录取安排为:本科与乡村振兴计划、地方优师计划录取一并进行,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省级公费师范生一类模式本科录取安排在一类模式本科第一批后本科第二批前进行,省级公费师范生一类模式专科录取安排在一类模式本科第二批后专科批前进行。
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藏区“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高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高校网站进行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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