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实施意见》规定,免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次录取,报考免费师范教育专业的考生成绩要达到当年高考录取一本分数线,入学后实行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教材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免费师范生录取后,如果经考察不适合从教,1年后可按规定调整到非师范专业。毕业后,原则上回生源所在市公办中小学任教,各市、县(市、区)要为每一位免费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并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校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按照规定,免费师范生录取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市的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包括职业中学基础课)教育教学工作 10年以上。师范生免费标准按我省高校实际收费标准执行,并建立免费师范生培养经费和生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秀免费师范生还可同时享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政策。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据了解,今年我省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500人,由山西师范大学承担培养任务,共设13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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