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概 述
根据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要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完善考试办法,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此项工作,对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目标、原则、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做出具体规定。
附:原文津招委高发〔2015〕1号.pdf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
用户名不存在
密码输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