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所高职(专科)院校正式启动2018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报名时间1月20日至2月20日(北京时间);考试时间3月10日至11日;考生网上确认录取时间3月22日至30日。
1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2018年疆内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继续采用网上统一报名的方式进行。
《通知》明确,凡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美术、音乐类专业考生,须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方可填报招生院校高职(专科)单招相关专业;未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通知》要求,各招生院校在进行单独考试招生时应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或笔试)由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并逐步加大技能评价的比重,探索科学的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2018年符合新疆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共20所,分别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职业大学、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凡被符合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条件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入学后,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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