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较去年的主要变化有:
一是将以往的普通高考报名、三校生报名、来疆务工随迁子女报名等三个不同文件合并,方便报考一次性知悉政策;
二是根据全国户籍改革情况和我区实际,在户籍要求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条件;
三是为防止投机报考在疆空挂户籍现象,要求考生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是强化了中学校长作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最基层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要求每个中学校长都要签订责任书,承诺不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不空挂学籍,不收留高考移民,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五是进一步细化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标准,完善报名资格审查的相关表格;
六是进一步明确了参与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各职能部门更具体的工作要求。
七是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盲人考生还可申请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盲文试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方式、报名条件、三校生报名注意事项及不得报名普通高考的情形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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