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是全国高考综合改革深化试点两个省市之一,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把推进高考改革、服务高考改革、保障高考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纪律保障,高标准、高质量做好2018年高考招生录取监督工作。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专题参加全省高考录取工作会议,反复强调和明确,招生计划、录检、投档、调整、录取权力是国家公权力的一部分,无论是省教育考试院还是各高校招生部门中负责招录工作的老师都是监察法的监督对象,被授权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录取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监督过程中,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紧盯六个关键环节,即:监督检查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执行是否严格到位;监督检查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等是否严格到位;监督检查高校招生章程执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以及是否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监督检查高考考生电子档案的调配情况和录取考生的审核是否严格合规;监督检查高考高分考生不录取情况是否异常;监督检查高校退档及省教育考试院履行招录工作职责是否尽责到位。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郭丽华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家高考招录制度,实行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现场紧盯省教育考试院计划、信息、录检、舆情、信访等各环节,严防违规、不公等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从重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严查快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高考这项事关千家万户民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清廉、安全、平稳、规范和顺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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