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被喻为中国人“最重要的人生战役”,牵动万千家庭的敏感神经。2017年是高考恢复40周年,2019年又逢高校扩招20周年,这几十年的历程也似乎成了大家认识、判断高考价值的不二选择。但实际上,无论是以“考试”选“高材”,还是增加大学学额,都有着长得多的历史,要想准确、深刻地认识高考制度及其社会影响,需要往前延伸、追溯历史。
晚清民初中国始有现代大学,教育考试与文官考试从科举时代的合二为一转变为分而行之。民国“高考”一词乃指“高等文官考试”,而非教育系统中的大学招考。但民国大学招生已渐成体系,不仅多用客观考试,且在1938-1940年间还开展了三年“全国性”(主要是国统区)大学统一招生考试。这既可看成是1905年科举废除后,全国性统一客观考试选拔人才方式的恢复,又可看成是1952年新中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制度(简称高考)的先声,总结其中的曲折过程和丰富经验,对理解当下和建设未来同样重要。
变与不变:科举以来的中国人才选拔
晚清废除科举制度,建立新教育体系,中国教育的内容和人才认定的标准出现了根本性转变,但人才选拔的方式方法变化有限。从鸦片战争至晚清新政,中国传统教育的内容被视为阻碍近代化的绊脚石而遭受批判和抛弃,社会对人才的定义从掌握儒家经典转变为对西方现代科技知识的获取。
伴随着现代学校体系的建立,大学因负有“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宏材,应国家需要”的使命而被视为挽救民族于危途的关键,如何能有效地选拔出大学的“可造之材”就成为影响民族未来的大问题。但与教育内容、人才标准的巨变不同,大学主要采用的依旧是科举时代就大行其道的“考选”方法招收学生。
有研究认为,北洋时期政府对大学缺少管控,对大学招生,教育部只有资格上的要求而无招生形式和录取标准的规定。但实际上,1917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就明确规定公立大学预科和专门学校在招生时,除了“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中学毕业同等学力试验,得有及格证书”外,还必须在入学时“受选拔试验”,即用竞争性考试选拔新生。
此后,国民政府教育部进一步明确私立大学也须使用考试招收学生。总的来说,民国时期无论是国立还是私立大学,即便在学校自由组织招生的情况下,也多采用客观考试的方式,各校都制定了“不亚于高考”的组织规则。民国时人认为:“我国现实的招生,大体都用考试”,“民国青年们如果想要在教育的金字塔中不断前进,所依靠的只有‘一年一度的考试’”。这与今时今日很是相似。
因此,“竞争性试验”依然是民国大学招生的主要方式,其“以考查人”、“凭分录取”的思想上承科举制下的功名考试,下贯今日之高考。有学者认为尽管科举在1905年就被废除了,但延至民国,传统的考试文化和方式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更为发达。1941年胡适更在英文文章里指出,有三个历史因素使得中国能够在亚洲率先摆脱君主制,长达2000年的客观和竞争性考试选拔体系便是其中之一。中国人热衷“客观考试”,不仅认定它能有效体现应试者的能力,实现选拔人才的目的,更在于它所蕴含的“选贤任能”(Meritocracy)的思想和公平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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