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浙江高考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020年我省统一高考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考试科目为3门必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文化科目外,还须分别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术科考试。
本次外语和选考科目考试取得的成绩只适用于2020年和2021年招生录取。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考生满分750分。语文、数学提供一次考试机会,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
今年我省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与选考科目考试将首次同期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外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部分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以及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将在高考后进行,具体请关注相关高校招生官网发布的信息。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五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评价、客观记录、民主评定、公开公正、简便实用的原则,根据规定的程序形成。往届生和其他高中应届生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真实的鉴定。
志愿填报及录取
网报志愿:7月29-30日首轮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普通类第三段单独填报,填报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布。
分类录取:8月上旬开始
8月上旬开始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进行。
普通类:
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普通类考生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分三段确定,分段线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并公布,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实行提前录取的是,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录取分段进行,投档比例不超过1:1.2.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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