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高招委〔2020〕2号),为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设置
1.普通类
提前录取院校设5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专业平行志愿分三段填报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艺术类
第一批为专业校考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设2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艺术各类别综合分成绩分两段填报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同一次填报志愿的专业类别必须相同。
3.体育类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体育综合分成绩分两段填报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符合体育特招生条件的考生,还可以再填报相应传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特招生录取院校志愿仅限省内院校。
4.单独考试招生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其中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定向招生安排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
考生只能按相应类别填报志愿,不得跨类填报。
5.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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