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以“求是创新”的校训要求每位同学,但从这次事情的处理来看,无疑是一次失败的公关处理。首先,这个学生被公安部门定性为“强奸”,是具有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并被法院判处1年半的有期徒刑,这在国内绝大多数高校是大概率开除学籍的,给出留校察看处分的理由是“教育挽救民族学生”,这个错误决定会让本校的法律系同学感到无所适从。
其实事情还是有余地,但是浙江大学选择了关闭学工网站,禁止外界访问,这这就犯了第二个错误。既然浙大行政管理存在问题,那么就应该坦然面对,而不是"遮遮掩掩”,这不是一个“世界一流大学”该有的态度,相比之下,中山大学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很迅速做出解聘通知,中山大学不缺教授,而浙江大学缺民族学生?
当然,这次事件会不会影响浙江大学今年招生呢?或许有些影响吧。话说回来,这对其他高校而言则是一个机会,能够考到650分以上的学霸,并不是非得去浙江大学,同档次的学校有很多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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