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答: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1。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类)。
39.
答: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40.
答:普通类考生位次按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41.
答:对院校专业来说,没有先后之分。不管是第1个还是第80个志愿填报的,一旦投到该院校专业,系统显示的志愿均为一志愿。
对考生来说,有先后之分。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位次、志愿顺序进行。计算机对考生所填报的80个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先检索第1志愿,符合条件就投档,不符合条件立即检索第2志愿,依此类推。一旦检索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并投档,后续志愿立即同时失效。80个志愿中即使有多个符合条件的志愿,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只投档到排在最前面的那个符合条件的志愿。所以对考生来说,精心安排志愿次序非常重要。
三、
42.
答:艺术类录取分两批进行。艺术类第一批: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第一批录取前进行。
43.
答: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44.
答: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艺术类第二批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45.
答:艺术类三位一体招生、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志愿填报已于7月29-30日完成;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志愿填报于8月25-26日进行。
46.
答:艺术类第二批录取分类别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高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47.
答:艺术类考生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48.
答: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49.
答:艺术类第一批是传统志愿,可以兼报。艺术类第二批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同段不能填报不同类别志愿;故考生只能选择两类中的一类填报志愿。如在艺术类二批二段填报了播音主持类志愿,就不能再填报艺术类二批二段编导类志愿。
50.
答:我省艺术类考生系统默认兼报普通类,因此无论专业省统考成绩是否合格,只要高考成绩达到普通类相应分段线,均能转报普通类志愿。
51.
答:可以兼报。但由于艺术类和普通类的录取进程有重叠,故艺术类考生与以往一样只能兼报部分普通类志愿。以下情况不能兼报:艺术类三位一体招生、艺术类第一批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含公安院校)、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与普通类第二段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四、
52.
答:体育类招生不分批次,本专科合并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53.
答:体育类招生本专科专业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两段填报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54.
答:体育类第一段志愿填报已于7月29-30日完成;体育类第二段志愿填报于8月25-26日进行。
55.
答: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体育类专业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1。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高校的具体专业(类)。综合分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56.
答:体育类考生位次按考生的综合分成绩高低排定。综合分相同时,按省统考术科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57.
答: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满分为750分,计分公式:综合总分=考生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术科成绩×7.5×50%。
58.
答:可以兼报。但由于录取进程有重叠,体育类考生与以往一样只能兼报部分普通类志愿。以下情况不能兼报:体育类第一段(含体育特招生)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含公安院校)、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录取院校不能兼报;体育类第二段与普通类第二段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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