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Finance)是研究价值判断和价值规律的学科。主要包括传统金融学理论和演化金融学理论两大领域。金融学是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主要包括四大学术专业领域:银行学、证券学、保险学、信托学。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宽口厚金融学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既可在国内外大学和科研院所攻读研究生学位,也可在银行、证券、信托、投资、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等机构任职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应具备能力
本专业学生能够全面掌握经济学科和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与分析方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政策和国际规则;了解国内外金融学科和金融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调研、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利用外语获取专业信息;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化工具从事专业工作。
核心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课程设置
主要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金融中介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学、金融工程学、国际金融、公司金融、中央银行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金融统计分析、投资银行学、国际结算、市场营销、金融法、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期货与期权等。
就业方向
毕业后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就业:
(1)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证券公司,含link"">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
(3)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6)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
(7)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通常为保险方向。
(9)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等。
专业院校
拥有金融学学科的高校
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工商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辽宁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天津商业大学、安阳师范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深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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