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中专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中专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更新至2010年7月1日)
考生类型 | 报考自学考试学历层次 | 可免考课程 | |
1.研究生
2.本科毕业生 |
本科 |
同学科不同专业 | 1.公共基础课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不同学科、专业 | 公共基础课 | ||
1.研究生
2.各类本科毕业生 |
专科 |
1.公共基础课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
各类专科毕业生 | 专科 | 同学科不同专业 | 1.公共基础课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不同学科、专业 | 公共基础课 | ||
各类高等学校本科肆业生、退学生 | 本科、专科 |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 |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肆业生、退学生 | 专科 | ||
各类中专学校中专毕业生 | 中专 | 同学科不同专业 | 1.公共基础课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不同学科、专业 | 公共基础课 | ||
各类中专学校中专肆业生、退学生 | 中专 |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
说明:
(1)公共基础课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邓小平理论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哲学、政治经济学(不含:财经类的政治经济学)、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不含财经类的政治经济学)、语文、数学。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报考不同专业的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哲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哲学;历史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高等数学;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普通物理;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英语;日语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的日语;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二)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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