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止接纳面向社会开考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等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
闽考院自〔2016〕13号
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经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16年下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机电一体化工程(独立本科段、专科)、环境艺术设计(本科段)、计算机及应用(专科)、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公共关系(专科)7个专业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现将停考后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安排“扫尾”考试,2018年下半年起停考,2019年起不再颁发该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上述专业停考后,请按照《关于调整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2012〕41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请各单位及时通知上述专业所有在籍考生在停考前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应考课程考试进度。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