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政策即教育部公布的新的高考改革政策。作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年9月4日正式发布,这也是恢复高考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此轮的改革从考试科目、高校招生录取机制上都做出了重大调整,目的就是探索招生录取与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更好的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考试科目设置方面明确规定,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150分的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
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考生在报考时,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技术只供浙江考生选择)六(或七)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时对招生录取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3+3”模式
“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目前采取3+3模式的省份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六省市。
“3+1+2”模式
2019年4月23日,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发布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根据公布的实施方案,8省市将采用“3+1+2”模式。即“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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