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三:体检限制
细节实例
刘明是山东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刚上大一不久,他接到学校下发的“退学”处理通知书:“在新生入学体检复查中,因患有型糖尿病,不符合医学专业入学体检要求,按照学校处理意见取消入学资格”。
刘明出生在湖北黄冈一个农村家庭。“我是在4年前得的糖尿病。上高中时,我积极治疗从没出现过大症状,除了有时感冒请假外,没有因为糖尿病请过假。高考选择学校时我选了医科学校,也是为了自救。进了大学后先是军训,我不落一天地过来了。好多同学都晕倒了,但我没事。在学校体检时我也通过了。”军训期间,刘明注射胰岛素时要用碘酒,去医务室买。大夫问他干嘛用,他没多想就说了。学校知道他的病情后,又让他去医院检查,检测结果是血糖6.4,尿糖+。为了能继续上大学,他把“+”改成了“-”(正常),结果被学校发现,只能作退学处理。
细节解读
高考体检,是整个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一环,考生填报志愿、选择专业都离不开体检信息。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患有哪些疾病不能被高校录取,都做了详细的说明。有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表明对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的高校会明确标示哪些专业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的体检情况。考生一定要按照学校的规则填报志愿,要不然填报了也是惘然。
考生刘明在知道自己患有“不能就读”的疾病后,仍然报考对身体要求比较严格的医科院校,虽然侥幸被学校录取,但最终还是“东窗事发”,被劝其退学。学校给出的理由是:取消刘明的入学资格,是学校经过慎重研究之后作出的决定,完全符合国家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可以不予录取的六种疾病之一:“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糖尿病属于严重的内分泌疾病,因此被取消入学资格。
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已经多次修改,现在执行的是2003年颁布的《指导意见》。相对于此前的体检标准,该《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要求有所放宽,所使用的“口吻”也变得温和起来,如文件的名称由“体检标准”改为“指导意见”,减少了“可以不予录取”的专业,第一次使用了“不宜就读”的字眼等等。正是这种柔性的字眼,使有的考生产生了错觉,认为只要高考成绩上线,其他都是可以商榷的,于是不顾自身条件,仍一厢情愿地去报相关专业。殊不知,这完全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侥幸心理。因为在我国高校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目前还比较紧缺的形势下,各高校都会在同等条件下对身体条件符合的考生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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