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学考试的报名时间是依据考试的日期确定的。我省自学考试的日期按全国统一规定为:上半年4月份倒数第二个双休日,下半年10月份最后一个双休日。每年报名时间安排两次,一般安排在上一年的9月中旬和3月中旬,每次报名时间为一周。具体时间详见3月和9月的有关报刊、电视台的《报考通知》和《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以下简称“报考简章”)。逾期不予办理补报手续。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或由各县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各报名站不接纳函报。
有关学科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报名时间、地点及考核时间在《报考简章》上公布。
二、报名手续
根据国家教育部自考办的规定,我省高教自学考试的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使用全国统一软件。全体考生必须使用新准考证参加考试,同时旧证作废。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亲自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换证的报名手续,各类考生报考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首次报考的新考生
报考者应随带身份证(军人证),未达办身份证年龄者应持公安机关出具有“身份证号”的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相片二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亲自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计算机摄像,现场采集照片)。证件不齐、相片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不予报考。
报考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涂(写)“一表、一卡”,“一表”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见本手册第七部分内容);“一卡”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见本手册第八部分内容)。
2、报考换证的旧考生
指二00三年前(含二00三年)已取得一科(含一科)以上课程合格证书还没有换新证的考生,报考时还要带所有的旧准考证,按“首次报名的新生”进行报考。其余的考生一律按新考生进行报考。
报考换证的旧考生,持有一本以上旧准考证的,必须更换所有的旧准考证,否则导致成绩丢失影响毕业,责任由考生自负。
3、已换新证的考生
报考时应随带准考证,同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
4、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
除按“首次报名的新考生”的要求进行报考外,还必须随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经办人员验证后方予办理报名手续(简章另有的规定除外)。
5、业务部门委托开考专业
考生在换证报考期间,应持委托部门出具的统一介绍信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报考手续;已取得新证的考生,应直接到委托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由各有关部门到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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