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记者肖蓓报道:近日,江西省政府学位办对《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1月6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政府学位办获悉,江西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有所放宽。 据了解,新的《暂行办法》对“不得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取消了“所学专业规定的主干课程平均分未达到75分以上(不含75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及答辩成绩在中以下(不含中)”不得申请学士学位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