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文化建设,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的蓬勃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济大学2012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欢迎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和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符合国家规定的2012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声乐、民乐和管弦乐艺术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招收声乐、民乐、管弦乐艺术特长生共35名,其中声乐类10人,民乐类10人,管弦乐类15人(具体分省分项目招生人数待艺术特长专项选拔后根据实际优秀生源而定)。
三、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
四、选拔程序
1、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若显示“材料已收到,审核通过”,则表明初审通过,可以进行网上缴付初试费100元,缴费完成后,即可打印初试准考证。
2、江苏省考生于
3、考生于
4、考生于
5、根据复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合格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复试结果。我校将于2月中旬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签订艺术特长生协议书,同时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艺术专项测试内容
1、声乐类考生报名时须报两首歌曲,初试唱一首歌,复试唱另一首歌。考试时一律用钢琴伴奏,可自带钢琴伴奏者,无自带钢琴伴奏者须在考试时递交钢琴伴奏乐谱,(声乐类考生复试时加试试唱,乐谱复试前发放)。
2、民乐类考生报名时须报两首乐曲,初试演奏一首乐曲,复试演奏另一首乐曲。(民乐类考生复试时加考试奏,现场视奏片段,乐谱复试现场发放)。考生需自带乐器,部分大型乐器考场提供(定音鼓、大鼓、排鼓、低音倍司)。
招生乐器种类如下:
① 拉弦乐: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贝司
② 吹管乐:笛子、笙、唢呐、键盘排笙
③ 弹拨乐:琵琶、古筝、扬琴、柳琴、中阮
④ 民族打击乐
3、管弦乐类考生初试一首音阶技术练习,一首小型乐曲;复试一首中大型乐曲,视奏部分乐曲片段。
招生乐器种类如下:
① 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② 木管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
③ 铜管乐器:圆号、小号、长号、大号
④ 打击乐器
⑤ 竖琴
六、录取政策
在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同济大学与考生签订的协议,给予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七、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1-65981070(同济大学艺术中心金老师)
监督电话:021-65983358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