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招考中心昨天发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
一个重要通知
市教育招考中心要求,拟在厦门市申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离开厦门市,在厦门市外人员应注意厦门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返回,以免因疫情防控错过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至29日)。
报名要点
高考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01 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是:2022年10月18日至23日
网址是: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网站截图
02 2023年高考现场确认
2023年高考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必须考生本人亲自前往。
现场确认时间是:2022年10月24日至29日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区的确认点;
非厦门市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
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区的确认点。
友情提醒
在外地读书的厦门户籍考生,要报考“面向厦门”招生,请一定要回厦门报名并参加高考。相关阅读:高考报名提前!这类人要回厦报名才能“加分”!这样防高考移民
户籍在厦门、学籍在外地的应届考生,或是户籍在厦门的往届考生,要回户籍所在区招办的社会报名点报名,见附表。至于户籍和学籍都在厦门的应届考生,学校会组织。
03 现场确认要带什么资料?
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对查验。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习的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4.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5.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04 可以在厦门报名普通高考的对象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厦门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厦门市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这些人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还有这些要求
1.报名后至2023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佘峥 综合厦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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